五一起深圳施行“禁野令”,外面的牛蛙還能吃嗎?
《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這條“禁野令”是4月1日正式對外發布的,在5月1日起才正式施行。其實很多朋友都喜歡去外面的牛蛙店吃牛蛙,也曾有傳言說疫情發生后,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很多牛蛙店要關門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此次深圳正式頒布的《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未對“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進行禁食規定。這意味著,按照農業農村部所發布的《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的通知》,中華鱉(甲魚)、烏龜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的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動物管理。
“也就是說,包括中華鱉、烏龜在內的絕大多數養殖龜鱉和蛙類中的牛蛙、美國青蛙兩個引進種可以養殖食用。”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張顯良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于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上對此解釋道。
其中看到,養殖食用的牛蛙是可以食用的,外面很多大型的牛蛙飲食店通常都有自己的牛蛙養殖場,并非野生捕捉牛蛙,蔬菜配送公司所配送的牛蛙也是有專門的人工養殖場,所以大家可以放心買牛蛙,食用牛蛙。